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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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指导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02

一. 工程训练就教研室职责

1. 接受并安排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根据及教学进程,按教学大纲要求,全面完成各工种的教学任务。

2. 负责学生的编组和分班轮换工作。

3. 经常组织指导教师参加业务学习,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探索工程训练教学新方法,制定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拟定工程训练方案,编写工程训练教材,工程训练指导书及工程训练报告等教学文件,提出保证和提高工程训练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4、经常听取工程材料,机电工程等各专业后续课程教师对工程训练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工程训练指导教师不断完善工程训练教学内容与其它课程的衔接。

5、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对日常工程训练教学进行定期的检查。

6、加强实践教学队伍的建设,形成一支以从事工程训练教学规划,管理和技术骨干为主体的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满足课程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7、逐步完善工程训练内容和金工的各项制度,建立工程训练试题库,组织教师对外交流,培训,做好与学校各教学部门的协调工作,向学校提出工程训练发展计划的报告。

8、大力发展特色课程或选修课程,要给自己加担子,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为今后学校的发展做好准备。

9、做好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负责学生小发明,小创造的指导工作,开发一些适合教学特点的产品,使工程训练教学具有工程训练的鲜明特色。

10、组织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大纲要求,认真备课,认真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及时处理学生在工程训练当中存在的问题。

11、对工程训练教师要不断进行精神文明,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的教育,使他们在教学工作中为人师表,作出表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2、负责组织好进厂工程训练学生的各项考核评分,评议及工程训练报告的评判等工作,组织及举办各种与工程训练有关的活动。

13、学生组织工程训练所需材料,劳保,教学物品的采购要提前做出计划,保证学生工程训练的顺利进行。

14及时科学地制定学生工程训练的相关制度,做到制度先行,勤查严管。

15、工程训练教研室每周五下午组织工程训练指导教师对各工种的机床设备,电器等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规定保养设备的工程训练指导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优秀的指导教师要进行表扬。

二、考勤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工程训练教学质量,指导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1、指导教师应坚持学校安排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不得消极怠工,擅离职守,不得干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程训练操作指导教师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干私活,玩耍,睡觉,打架斗殴。

3、工作时间内,因指导教师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学生人身伤害等事故,要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并根据损失情况分别处罚。

4、指导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

5、工程训练指导教师请假,要安排其他人员代其行使职责。

6、其他事项,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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